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武汉“先补后股”需承诺注册企业法人吗
时间: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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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10月15日发布)
印发《关于企业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提到两类研发项目(企业自主研发、企业委托研发)可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等同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细则中涉及“先补后股”相关表述,但主要聚焦企业研发项目的管理。
2. **襄阳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8月28日转发)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先补后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附申报要点:
- **定义**:财政专项资金以无偿补助方式支持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转为股权,退出后资金回流专项资金池循环使用。
- **申报条件**:主体为湖北省内经营的科技型企业或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申报须承诺立项后注册企业法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成果;项目处于成果转化阶段,企业成立不超过5年,上年度营收未超2000万元,尚未获得市场化股权投资等。
- **资助额度**:单个项目分档支持,设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三档。
- **股权转化**:企业自财政资金拨付之日起5年内获第一笔市场化融资后触发转股条件;5年内未转股将启动评估验收程序。
- **其他要求**:同一企业或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或变相重复申报;需接受监督检查。
以上为两个搜索条目的核心内容。